根据浙江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关规定,下列同志自愿提出入党申请,经人文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支委讨论,同意确定以下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(见附件)。
本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始至11月7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凡对上述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持有异议者,第一党支部请与翟老师联系。
联系电话:0571-85070638
中共浙江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
2024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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